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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家之“法”不是法治之“法”----对翟玉忠为什么不能儒法并用一文的批评
卫子游 有一位名翟玉忠的最近写了篇文章《为什么不能儒法并用》,主题很好,主张法治。然而,这位朋友对法治的理解却出现了严重错位。其错位之处,主要是将中国古代法家所讲的“法”与当代法治社会中所用之“法”这种名同而实异的概念混为一谈。本来,这两者的区分在学界已是常识,但考虑到国人中可能还有相当多的人对这两个根本不同的“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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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渊清:秦始皇 “坑儒”了吗?
天下读书人都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鲁迅用它来和希特勒焚书相比,博尔赫斯用它和造长城来对始皇帝大发议论。其实,所谓的“焚书”和“坑儒”是两个独立的事件。“坑儒”之说是很有些可疑的。秦始皇羡慕长生不死的“真人”,用韩众、徐市、侯生、卢生等方士求灵芝仙药。方士们因为无法交差而纷纷逃亡,不仅如此,还大说秦始皇的坏话。公元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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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建嵘:清代与民国保甲体制的比较
在农村的基本组织制度方面,清承明制,在县以下推行保甲制度。早在顺治元年(1644年)清王朝就谕令:"凡保甲之法,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 i[i]。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甲法并没有认真推行。到康熙47年(1708年)重申保甲法。这一年,康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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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 葩:孙皓晖和他的《大秦帝国》
他说,海南岛是最适合做学问的地方他把自己关在书斋里,制作“深海炸弹”皇皇500万字的鸿篇巨制横空出世--- 2002年,孙皓晖的系列长篇历史小说《大秦帝国》出版发行。一时间,《中华读书报》、《中国图书商报》、《文学报》、新浪网以及香港《文汇报》等媒体将聚光灯投向这部皇皇500万言的《大秦帝国》。自此,众多媒体随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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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玉忠:为什么不能儒法并用
儒术如同疯狂繁殖的病毒,只要存在于政治有机体之中,它就会吞噬所有健康细胞,毁灭一个国家赖以强大的法治基础! 每当我们在各个场合提到法家治国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人站出来为儒家辩护:“法家不错,但后面要站个大儒,不讲德教不行”;“教化为治,刑法助治,偏废其一,国必衰亡。中国历史上关于德刑辩证为治的经验教训例子非常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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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振波:秦汉法律与吏治
无论立法还是执法,都离不开人这一因素。官吏正是联系法律与社会的重要环节,法律只有通过他们才能被应用于社会之中;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效。因此,从战国到秦汉,随着官僚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吏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家一向强调“法治”而反对 " 人治 " ,但这并不等于他们完全忽视人的作用,相反,他们非常强调官吏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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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玉忠:反对社会主义“仁政”
就象现代西欧必然要经历古希腊罗马文明的复兴一样,今天是我们恢复大汉文明的原精神,中华法系的本来——法家的时候了——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亦将因此开始! 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是中国数千年来的治国理想,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实现这样一个社会,是通过社会主义“仁政”,还是根除两千年儒家思想积弊,建立一个法家原则构筑的新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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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玉忠:罢黜儒术 尊以百
在传统思想惯性的作用下,新儒家再次将家庭伦理原则错误地引入社会治理和国际事务之中,这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有鉴于此,我们郑重建议,在吸收国内外人类一切优秀政治思想成果的同时,在政治、外交领域对儒家进行彻底清算。即:罢黜儒术,尊以百家!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全面阐述中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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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略论《法经》中的“重治吏”思想
战国时,反映地主阶级意志的封建法律制度随着各国封建政权的确立而初步形成。地主阶级思想家中的法家以封建法制原则反对礼有等差的旧贵族特权制度,极力主张以公开严刑峻法来推行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各国继续了春秋末叶以来公布成文法的传统,相继制定了地主阶级法律。如韩国的《刑符》,楚国的《宪令》,赵国的《国律》, 齐国的《七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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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粲:爵论
选自《全后汉文》依律有夺爵之法,此谓古者爵行之时。民赐爵则喜,夺爵则惧,故可以夺赐而法也。今爵事废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夺之,民亦不惧;赐之,民亦不喜,是空设文书而无用也。今诚循爵,则上下不失实,而功劳者劝。得古之道,合汉之法,以货财为赏者不可供,以复除为赏者租税损减,以爵为赏者民劝而费省,故古人重爵也。(《艺文类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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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玉忠:法家与儒家的分野
今天我们必须再度重复那句老话:真理向前一步就是谬误!最近和一位推崇儒家的朋友乘地铁出游,在西直门地铁口,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士突然从后面赶上来说:“先生,您文件包的拉链没有拉,我一位同事就曾这样东西被人偷了!”我和朋友连声道谢,那位女士很快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上了出租车,我说那女士真好,朋友立刻指出:“儒家宣扬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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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玉忠:新法家“新”在哪里——兼答乐蜀
读了乐蜀先生的《 也谈“新法家”:对翟玉忠看法的旁观者观察》一文,便产生了当面求教的念头,因为无论在对日本“新法家”的认知上,还是在复兴法家的目标上,我和乐蜀先生都没有原则性分歧。然而当笔者通过各种渠道同乐蜀先生联系的时候,却发现乐蜀先生是故意不想站到前台来——可能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不同吧——在这种情况下,以文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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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蜀:也谈“新法家”,对翟玉忠看法的旁观者观察
大概这个世界真的变得自由了,思想多元化的时代让曾经因循守旧的传统学术研究多了一些“新”的气象。于是,“新儒家”独占鳌头的辉煌黯然消退,新墨家、新道家以及“新法家”的说法逐渐映入人们的视线,沉寂许久的思想界亦似乎开始活络起来。最近一段时间,中国思想界因“新法家”学说而滋生了诸多奇怪现状。数月前,《儒学联合论坛》曾围绕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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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翠溶:清代仓储制度稳定功能之检讨(下)
三、常平仓功能之二:出借常平仓谷除用于平耀以调节粮价波动外,另一顼功能是出借给农民作为籽种口粮,以解决一部分青黄不接时农村发生的困难,并达到仓谷出陈易新之目的。一般的办法是春借秋还,还时加收百分之十的利息(即借一石收息一斗),歉年则只收谷本而不收息。[21]至于每年出借的仓谷是多少?出借和平粜是否同时举行呢?官书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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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新民:中国法家思想之内涵
追溯中国法家之历史,大体上可以春秋时代的管仲为先驱,其后历经战国时期的李悝、吴起,中期的商鞅、慎到、申不害,末期的韩非子、李斯等人,为主要的代表人物。关于法家的著作,我国已汗牛充栋,本文不欲再狗尾续貂的就先秦法家诸子各个人的思想来分别论述,而先综合法家思想的内涵,来接续对应李光耀相关的法治见解。法家的见解,可略举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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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小雷:法家与先秦诸子的相互关系(三)
第五章 法家与儒、墨学派 第一节 法家与懦家一 儒家对法家的影响儒家学说本多为法家所否定,然而由于春秋战国之际的文化思想特征,即官学的私学形式所决定,因而尽管是两个对立的学派,但由于为之服务的政权形式只有一个,所以彼此之间仍然有某些不可分割的联系,即所谓的“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汉志·诸子略》所引《易传?系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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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冼岩:新法家之谬
毫无疑问,中华民族曾经拥有辉煌的古代文明。以千年为度观之,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会因身为中国人而自豪。但是,近代以来,西方确已后来居上,以科技、工业、市场横扫天下,所向披靡。挟此蓬勃之势,西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有长足进步,迄今已居当代文明的巅峰。当下之世,中国并非没有长于西方之技、之术,但主要都是在那些因传统差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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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子》的经济谋略
来源:齐文化大观点管子促多谋善断,他不仅把智谋用于政治和军事,还用于经济用于理财,《管子》一书记载了许多生动的事例。一、统计理财谋管仲很重视统计在理财乃至整个经济工作中的作用。《巨乘马》、《乘马数》、《山国轨》等几篇都是讲统计筹划的。《管子》认为,国家对土地、人口、需用、常旨、货币都要有统计,县、乡和国家都要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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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育生:说说李国文对司马迁的妄评
李国文在《闲话建安七子》(《文学自由谈》1996年第二期)中,涉及司马迁的议论,是迹近荒唐的。在他的文章中说:“像司马迁……之流,……文学不过是他们讨好皇帝老子,巴结王公贵族的谋生手段”;不仅如此,这位可敬的作家先生同时还在《报任安书》里发现了司马迁“那种对于帝王委曲求全到低三下四的心态”。这,多么地令这位高贵的作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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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俊男:《古文尚书》与《逸周书 》源流考
来源:山东师大学报 发表时间:2006-08-23 研究上古史不能不重视《尚书》与《逸周书》,刘起 先生作《尚书学史》对《尚书》的来龙去脉作了深入的研究,用功很勤,也颇便参考。然亦有值得商榷之处,如其论及有关西汉《古文尚书》之出现的问题似有些不确。刘先生认为:“西汉所传五次古文经,第一次孔子家传本最可靠,第二次中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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