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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惟法独尊,融会贯通法术势(8)
160多年前的楚国,当时楚康王曾实行新政,加强法制建设,以军功立国,楚国贫穷落后的面貌顿时有了改善,但因为王公贵族的拼命反对和破坏,使“量田种植,减轻赋税”等改革措施没能实行多久。想到这里,楚悼王着急地问道:“寡人想使楚国尽快富强起来,请你告诉我该怎么做?” “推行新法,改革旧制。”吴起毫不犹豫地回答,“现在楚国荒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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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钊:法家与法治
在今天有关中国的制度建设的讨论中有两个读音完全相同,意义含混的词:法治与法制。1997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定义“法制”为:“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方法和工具。”同书将“法治”定义为:“①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为准则,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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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为君之道,大权独揽睨天下(12)
成公贾是在用这只大鸟比喻庄王,劝他以国事为重。庄王当然不会不明白,他回答说:“我明白了,这不是凡鸟。三年不动,是在决定志向;三年不飞,是在生长翅膀积蓄力量;三年不叫,是在观察周围情况。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原来楚庄王即位时尚未成年,他的两位老师斗克和公子燮拥有很大的权力,并沆瀣一气、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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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迁笔下的秦始皇
在中国的历代皇帝当中,没有比秦始皇更为重要、同时也更富有争议性的了。今天的历史学家在讨论其丰功伟绩的同时,也不免会得出颇为相左的结论。有些学者视其为一个英雄,认为他为中国寻求政治统一的悠久传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另一些学者则视其为一个罪人,认为他代表着最典型的不尽王道的暴君。从前的某些汉学研究者难免会在这两种南辕北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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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为君之道,大权独揽睨天下(18)
过了两年,夫差率兵把勾践打得大败。勾践被包围,无路可走,准备自杀。这时谋臣文种劝住了他,说:“吴国大臣伯嚭贪财好色,可以派人去贿赂他。”勾践听从了文种的建议,就派他带着美女西施和珍宝贿赂伯嚭,伯嚭答应带西施和文种去见吴王。 文种见了吴王,献上西施说:“越王愿意投降,做您的臣下伺候您,请您能饶恕他。”伯嚭也在一旁帮文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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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惟法独尊,融会贯通法术势(5)
要实现无为而治,就要使社会倒退到原始初民状态,即:“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 韩非并不同意老子的历史观,而主张今不法古。在《五蠹》中韩非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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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惟法独尊,融会贯通法术势(16)
韩非对晏婴持批判态度,既反对“义以生利”的观念,也反对“权有无、均贫富”的政策。韩非明确指出,“明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使民以力得富”(《六反》),“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奸劫弑臣》),而绝不是“义以生利”。韩非还对“均贫富”的主张提出尖锐的批评:“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奸劫弑臣》) 韩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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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法家诞生的社会根源及其思想渊源
法家诞生的社会根源和历史背景 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革,井田制瓦解,宗法分封制动摇,礼治的经济基础和血缘亲属基础遭到严重削弱,要建立一种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发展的统治秩序,只有寻求另一种途径和方式。 人类历史的发展证明,“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1](P.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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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玉娥:尧舜禹禅让实质探微
作者系郑州师专中原文化研究所所长关于尧舜禹政权更替的方式,自春秋起就一直存在着禅让与非禅让之争。那么尧舜禹联盟的实质是什么?其政权更替的方式是禅让还是逼让?本文拟根据自己掌握的有限文献记载,谈一些自己多年来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意见,以求正于方家。 一、尧舜联盟的变质 在中华民族史前时期的历史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属于酋帮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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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略论《法经》中的“重治吏”思想
战国时,反映地主阶级意志的封建法律制度随着各国封建政权的确立而初步形成。地主阶级思想家中的法家以封建法制原则反对礼有等差的旧贵族特权制度,极力主张以公开严刑峻法来推行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各国继续了春秋末叶以来公布成文法的传统,相继制定了地主阶级法律。如韩国的《刑符》,楚国的《宪令》,赵国的《国律》, 齐国的《七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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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永锋:中国古代福利救济制度及其精神
古代中国有着丰富的福利、救济制度和惯例,这些制度和惯例构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我看来,中国古代国家管理或行政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为民父母行政"。在社会福利方面所体现的国家与百姓的关系或官民关系,就典型地体现了"为民父母行政"的特征。因此,有必要特别探讨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和救济制度惯例,以期进一步揭示中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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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法系儒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官当
官当简称为当,又叫以官当徒,这是古代官吏享有的特权,在他们犯罪时可以用自己的官品抵挡徒刑。 官当起源于《晋律》中的“杂抵罪”,即用夺爵位、除名籍和免官来抵罪。在南朝的陈出现了正式的“官当”名称,所以一般认为这种制度是陈所确立的。官当直接为官员的特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犯的是公罪,还可以多当一年。一般五品以上的官员犯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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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玉忠:齐法家传承体系重要环节乐毅及其家族
在法家发展史上,以乐毅-乐臣公为主线的乐氏家族成为齐法家传承体系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了西汉治世思想。乐毅的先祖乐羊曾与法家代表人物李悝同时在魏国为官,是深得魏文侯信任的将军,战攻显赫,于魏文侯四十年(公元前4O6年)攻下了中山国。史载少时“乐毅贤,好兵”,同商鞅一样,乐毅是战国著名改革家,却因为他曾于燕昭王二十八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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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喜辰:论法家先驱者管仲的出现
管仲像一 周征服殷以后,用以统治中国的主要是其亲属,另外还有些功臣。统治集团中的亲属关系乃是一套宗法系统,周天子派出他的亲属至各地代其统治的任务,是为封建。 在这样的一个系统中,周天子乃是天下之人宗,分封出去的诸侯,在其诸侯国内也是大 宗。诸侯以下的卿、大夫、士,亦复如此。而宗与宗之间的权力授予的关系乃是“天子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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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法家立法原则初探
在中国的历史上,商代已有可证的法律事实,传说还可以上溯到夏代,乃至更早。但是关于法的理论的出现却要晚得多。从现存文献看,最早具有法学理论萌芽的作品是周初的《康诰》、《酒诰》和西周后期的《吕刑》。这些文献中关于法的理论,大抵还只限于施刑原则问题。中国历史上真正的法学理论的开山祖,应该说是李悝。他不仅集诸国刑典制定了一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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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太炎论法家
《艺文志》称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余谓此语仅及其半。法家有两派:一派以法为主,商鞅是也;一派以术为主,申不害、慎到是也。惟韩非兼善两者,而亦偏重于术。出于理官者,任法一派则然,而非所可语于任术一流。《晋书·刑法志》:“魏文侯师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六篇,商君受之以相秦。”此语必有所本。今案:商鞅本事魏相公叔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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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驭臣之策,正名责实弄权术(8)
君主不需要去冲锋陷阵,但要学会选好兵,用好将。君主不需要事事亲为,但要有识别英才的慧眼,有容纳贤能的气量。 举贤用能,将“后门”关闭到底 法家主张法治,反对人治,所以显得有些无情,无情就是不徇私。这样做是为了推行法治的方便。在用人上韩非主张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赏。也就是说任人唯贤,不开人情后门。 韩非在《外储说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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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为君之道,大权独揽睨天下(19)
在韩非子看来,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君主存在。能够听得进意见的君主,才能改正自己的缺点,使自己的国家走向富强。那些不听劝谏一意孤行者,大多会身败名裂,为人耻笑。后世的隋炀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隋炀帝因暴政而亡是普遍的看法,不过隋炀帝的暴政达到专横无以复加的地步,也与他的刚愎自用、骄傲自大、拒谏杀谏有着直接的关系。 隋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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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为君之道,大权独揽睨天下(5)
秦穆公在位期间,由于其治国有方,求贤得力,所以国家渐渐大治。不久,秦国击败了前来侵境的羌戎,国力更加强盛。于是西戎之主赤斑就派使臣由馀去参拜秦国,同时观察穆公为人,探看秦国状况。 由馀来后,秦穆公带他游了秦国许多雄伟壮丽的宫苑建筑,有意向他炫耀。秦穆公问由馀:“久闻大夫多智,寡人请教一个问题。请问古代的明君与昏君,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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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振波:秦汉法律与吏治
无论立法还是执法,都离不开人这一因素。官吏正是联系法律与社会的重要环节,法律只有通过他们才能被应用于社会之中;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效。因此,从战国到秦汉,随着官僚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吏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家一向强调“法治”而反对 " 人治 " ,但这并不等于他们完全忽视人的作用,相反,他们非常强调官吏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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